溟渊白夜

因为牙疼睡不着吃瓜而引发的诸多感想

这两天在互联网上冲浪吃瓜,看到了某圈某位作者因为写了某对同人处于一个敏感历史背景的敏感身份而被炎上,然后看到关于作者什么能写什么不能写的讨论。了,突然颇有想法。

首先是情爱和我们都喜欢的颜色,我一直认为享受爱情和爱情的果实是大自然赠予人类的独特礼物,而衍生出情爱的人类本能,也没有什么值得抨击。写没有错,但是如果有一些特别BT的极小众爱好(例如活恶),发在受众极多的公开平台上肯定是有失偏颇。

第二是有悖于公序良俗的行为,诸如各种法律明文里绝对不能干的事。可以写吗,我觉得肯定是不能有人拦着说不让写,写了就注销你地球户籍。

但是写的时候,作者想表达什么,就决定了这篇文章会被众人以什么态度看待。批判的观点自然是好的,冰冷的陈述也不失为一种反思,但是,崇尚、宣扬后被众人批评就不要觉得自己无辜。

常说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这是肯定,我仍有些叛逆中二,喜欢塑造一些不按常理出牌的角色,但是现实生活里我老老实实不敢越雷池半步。但是,无论我写什么,我都会坚持我朴素的“好人也许没有好报,但坏人一定不得好死的”理念,当然什么是好什么是坏这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具体分析。

我们常说一个词叫“夹带私货”,其实,我认为,只要是被人创造出来的文艺作品必然充满了作者的“私货”,也就是常说的作者三观。人与人成长环境不同,这世上更没有完全一致的三观,对于存在的诸如犯罪行为这一类消极因素,自然有人剖析,有人批判,有人旁观,更有人认为做得好做的对。

可以认为做得好做的对吗,这东西,想法在别人脑子里,谁也没办法扒开他的脑子。但是这种想法写出来然后被众人传阅可以吗?

诸君,这世上,你我三观虽有不同,但仍然有种东西约束着我们,公序良俗与基本道德,再不济,还有个法律告诉大家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总有人说,作者不承担教导读者的责任,那应该是学校和父母该干的。但,我们始终是社会的一份子,孩子们成长的环境也不止限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更多的还有社会教育。推脱了社会责任,脱离了人民群众,用借口找补自己精致的利己主义,就不要怪广大人民倾泻怒火。

最后一点,就是立场和底线。这种东西不用多说,作者当然可以站在不同角度看问题,但是用这个理由给自己龌龊的小心思打掩护,那么……

我支持创作自由,但没有约束的自由到头来只会成为引发祸乱的柴火。我也不想讨论现行的创作审核是否合理,毕竟十三亿这庞大的数据不是我这一个脑子就能计算明白的。

我始终认为,在作者这个身份之前,我们还有个更基础的身份,那就是公民。

顺便一提,我是纯爱战士,纯爱战士爆杀牛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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